“代理退保”带来的是收益还是损失

2024-01-14 127715阅读

退保时为何拿不回全部已交保费?因为退保时拿回的钱不是已交总保费,而是保单的现金价值,即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保单在退保时所具有的实际价值。其计算方式是从已缴保费和所产生利息中,扣除保险公司管理费用、销售佣金、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风险费用等。通常情况下,前期保险的销售费用较高,因而扣除的各项成本也高,导致现金价值在投保初期较低;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储蓄型保险的现金价值会逐渐累积、超过保费。因此,在犹豫期后退保,现金价值一般都会少于已交保费,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消费者应当了解的是,不同于银行理财等短期资产,以“储蓄”“收益”为卖点的保险产品多是一种着眼于长期的资产规划,交费期满不一定意味着保障期满,对大部分人来说是作为养老补充用的,应更加注重长期收益情况。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例如保险产品的除外责任、健康告知、体检要求、产品缴费期限、犹豫期及相应权利、提前解除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等。

退保即保险合同的终止,作为一种单方面解约行为,既是投保人的权利,也是契约框架下正常的保险消费行为。然而近年来,一些机构、组织和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打着“帮助全额退保”的幌子,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事宜,甚至怂恿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并以投诉举报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向保险公司施压获利,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逐渐形成一条披着“维权”外衣的黑色产业链。

消费者应理性维权,切勿轻信第三方恶意“代理退保”组织及个人。一旦退保,保险责任也将随之消失;未来想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也要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此外,“代理退保”黑产不仅向消费者索要高额费用,还伴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近年来,监管机构持续加大“代理退保”黑产整治力度,已有多个犯罪团伙及个人受到法律制裁。

“代理退保”带来的是收益还是损失

保险行业也需多从自身下功夫。复杂冗长宛如“天书”的保险合同,是消费者陷入信息不对称窘境的重要原因。若保险公司能把保险条款设计得更加通俗化、标准化,不仅有利于消费者理解保险产品、按需购买,更将有利于消费者增强对保险行业的信心、消弭误会。保险公司还应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杜绝销售误导行为,激励保险代理人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并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销售从业人员。此外,利用保险科技更智能地管控风险,也能够为保险销售提供更多可回溯手段,有效遏制“代理退保”黑产。

(责任编辑:蒋柠潞)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资本动向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