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30099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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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联软件: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普联软件(30099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年 12月 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要求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可根据管理需要,设常务副总经理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九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以及公司其他制度另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公司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十)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十一)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的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并决定该等员工的聘用与解聘、薪酬与职级;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如下: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其分管的相关工作;
(二)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增强公司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公司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制。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是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等重要事项的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安排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提前向总经理请假。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原则上须于会议召开一日前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准备,一般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召开确有困难的,可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并由总经理审定、签发后,及时存档。会议纪要应包括召开日期、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题范围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措施和办法;
(二)研究分析公司经营、市场、资源调配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以及公司其他制度另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公司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 (四)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五)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公司员工薪酬方案;
(八)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九)公司部门及机构负责人任免事项;
(十)总经理认为需要研究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集中讨论、统一决策”的议事机制、“总经理负责制”的决策机制,对列入会议的议题应逐项进行审议讨论。

总经理办公会在有意见分歧时,由总经理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其他不同意见必须保留,总经理是决策最终结果的责任承担者。

对经会议讨论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总经理有权决定下次再议;在必须作出决议而又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由总经理办公室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执行。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议题与相关参会人员有重大利害关系时,有关人员应回避。与总经理有重大利害关系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第六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细则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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