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盛特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拜泉县华光吉泰药店被罚款200元

2024-03-24 99376阅读

金融界2024年3月21日消息,黑龙江省盛特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拜泉县华光吉泰药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元。

据公告内容,该药店于2023年11月25日在黑龙江合力泰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瑞阳牌阿莫西林胶囊共计10盒,进价5.2元/盒。以8元/盒的价格分别于2023年12月10日销售1盒、2023年12月20日销售1盒。2023年12月15日和2023年12月22日,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瑞阳牌阿莫西林胶囊未凭处方销售,对该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至案发时,该药店未凭处方销售该药品2盒。

黑龙江省盛特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拜泉县华光吉泰药店被罚款200元

黑龙江省盛特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拜泉县华光吉泰药店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构成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虽然该药店的经责令改正仍未改正,但鉴于其违法行为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过罚相当、处罚与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裁量,根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二)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的规定,给予从轻行政处罚,即罚款2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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