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闽港01 (184532): 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2024-01-24 118551阅读
原标题:22闽港01 : 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予以纪律处分的公告

22闽港01 (184532): 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China Chengxin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Co.,Ltd. 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相关子公司予以纪律处分的公告 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口集团”或“公司”)目 前公开存续的债券中,“22闽港口债 01/22闽港 01”、“23闽港口债 01/23闽港 01”和“23港口 01”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 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22福建港口 MTN001”、“23福建港口 MTN001”、 “23福建港口 MTN002”、“23福建港口 MTN003”、“23福建港口 SCP005”、“23 福建港口 SCP006”、“23福建港口 SCP007”和“23港口 02”系引用了中诚信国 际出具的主体评级报告发行。 中诚信国际关注到,2024年 1月 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发布《关于对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予以纪律处分的决 定》称:“经查明,福建港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四家子公司福建省海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交通 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福建港口集团决策买入“兴业银行”(601166)股 票。2023年 12月 29日,“兴业银行”股价盘中走势平稳。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福建港口集团名下证券账户以涨停价申报买入该股 31笔,共 1,813.51万股,成 交 1,330.67万股,金额 21,570.18万元,成交量占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该股总成交 量的 99.99%,拉抬股价幅度达 9.70%。”对于上述行为,上交所决定:“对福建港口集团予以公开谴责,并对福建港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四家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 6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 2024年 1月 8日至 2024年 7月7日不得买入和卖出在本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全部证券。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本所责令福建港口集团向社会公开说明,并对其实施监管谈话、要求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的监管措施,相关监管措施另行作出。”
在此之前,公司于 2022年 8月至 2023年 11月期间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兴业银行”股份 5.59亿股票,公司及其子公司于 2023年 11月底合并持有“兴业银行”股份 5.81亿股,占比 2.80%。2024年 1月 9日,福建港口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对上述纪律处分高度重视,已积极对纪律处分提及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严格遵守监管规则。”
中诚信国际认为,上述纪律处分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反映公司在管理水平方面有待提高。中诚信国际将持续跟踪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评估对公司信用状况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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