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落地两月显成效,逾90家拟IPO企业主动撤单

2024-06-18 93026阅读

今年4月,资本市场新“国九条”重磅出台,明确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主板、创业板的上市门槛随之提高,科创板进一步凸显“硬科技”底色。面对“新考卷”,已有多家企业主动调整上市规划。

据京沪深交易所数据统计,4月12日-6月12日期间,99家拟上市企业撤单终止审核,而这一数字,在去年同期是10家。在主动撤单的99家企业中,分别有13家主板IPO企业、3家创业板IPO企业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暂不满足上市新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沪深主板、创业板排队的拟上市公司超过300家。在监管层明确提高主板、创业板拟IPO企业营收、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等财务指标后,由于部分企业财务资料暂未更新,以其最近一次招股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测算,约有10%的在审企业或暂不满足新规上市门槛。

展望未来,长城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汪毅认为,随着政策的持续落地,A股IPO市场新生态将逐步形成,不仅有助于优化一二级市场的互动关系,提升资本市场的整体质量和效率,也将为投资者创造更为安全、透明的投资环境。

严把“入口关”,上市门槛提高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强调了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等多项重要内容。

4月30日,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等多项规则,通过适度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财务指标、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等,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具体来看,沪深交易所对主板的“三套考卷”进行了全面上调,进一步强化主板“大盘蓝筹”定位。

以大多数主板IPO企业选择的第一套标准为例,将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的下限由1.5亿元调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从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创业板的两套上市规则分别提高了净利润指标和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突出拟上市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

其中,创业板第一套上市标准,将最近两年的净利润指标由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并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第二套上市标准将预计市值由10亿元提高至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由1亿元提高至4亿元。

科创板并未提高营收、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更加凸显“科创属性”,适度提高了对拟上市企业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收复合增长率等要求。

比如,新版《指引》将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由“5项”调整为“7项”,并新增“能够产业化”的要求;将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

此外,“5项例外条款”第五款新增对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质效提升。

新“国九条”落地两月显成效,逾90家拟IPO企业主动撤单

根据交易所“新老划断”要求,已过会企业适用老规则,对于尚未上会但已经不符合新规的IPO企业,交易所将引导其重新选择适合的板块进行上市申报,并做好接续审核工作。

谈及此次修订,深交所表示,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现实需要看,目前主板、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存在不适应性,主要是财务指标偏低,部分申报企业利润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偏弱,上市后业绩容易出现较大波动;其他相关指标综合性不足,引导企业申报合适板块的作用还不够充分。

99家“撤单”部分企业财务数据或不达标

新“国九条”发布已满两月,随着上市审核把关更加严格,近期IPO终止审核数量增加。

Wind数据统计,4月12日-6月12日期间,共有99家企业撤回上市申请,去年同期仅有10家企业IPO终止。其中,沪深主板39家,创业板26家,科创板21家,北交所13家。

从整体募资规划来看,上述主动申请撤回申报材料的拟上市公司,募资金额合计约1004.84亿元。募资金额最高的为拟登陆创业板的潍柴雷沃,该公司计划募资50亿元。

行业分布方面,按证监会二级行业分类口径,撤单企业共涉及29个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撤回企业数量最多,有21家;其次是专用设备制造业,有12家企业撤单终止;此后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别有8家和7家企业主动“弃考”。

随着沪深两市上市门槛同步提高,部分主动“撤单”的公司业绩已不符合新规要求。

据统计,新“国九条”落地两个月以来,沪深主板共有39家IPO企业撤单,均选择第一套上市标准。

由于仅5家企业披露2023年年报,22家企业披露2022年年报,10家企业披露2021年年报,因此粗略以上述公司最近一次招股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统计。据此测算,有13家企业的财务数据或暂未满足新规,占比为33.33%。

其中,有12家主板IPO企业卡在“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这项要求上,包括江苏设计、祥云股份、德和科技、金标股份、中路交科等。

尽管最近一年净利润水平“过线”,但部分业绩已出现下滑的公司也选择离场。

诸如深蕾科技,该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1.1亿元,同比下滑29.43%;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0.36亿元。由于公司所在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各季度收入稳定,因此若以2023年半年度业绩测算,公司全年净利润突破1亿元“大关”或面临不小的挑战。

也有企业近一年净利润骤增,但近三年营收、经营性现金流暂时“未达标”。

比如,佳祺仕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177.75%。但其2020-2022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77亿元,未达15亿元的要求;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0.63亿元,不满足“2亿元”的门槛。

与主板相比,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的提高,对IPO企业的影响相对有限。

以企业最近一年财报数据统计来看,26家主动“撤单”的创业板企业均选择“标准一”。按照“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来看,上述撤单的创业板IPO企业中,有3家企业暂时不满足这一条件,分别为华一股份、奥德装备、元澄科技。

科创板方面,共有21家企业终止IPO,部分企业研发投入金额、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方面暂时未达新规要求。

新规要求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达到8000万元以上,上述企业中有6家企业暂未满足这一标准,包括尚水智能、锦江电子、赢双科技、佰聆数据等。

发明专利数量上,新规要求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达到7项以上,如锦江电子仅拥有5项。

“清仓式”分红成监管重点,部分企业在注册环节终止

除财务指标适度提高外,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

根据沪深交易所给出的具体标准,最近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或者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金额合计比例高于20%,满足任一项即可定义为突击“清仓式”分红。

新规发布后的IPO撤回企业中,包括英特派、东实股份、锦江电子、中圣科技、迪嘉药业、恒达智控、中智股份等公司曾有“大手笔”分红行为。

其中,2020-2022年,英派特累计现金分红为3.51亿元,占公司三年归母净利润总额的89.08%;同时,公司此次IPO拟募资10.95亿元,其中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同期,东实股份累计现金分红为4.6亿元,占公司三年归母净利润总额的59.58%,同样超过占比“50%”以及分红金额超3亿元的红线。

另外,也有IPO企业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下进行分红。2019-2021年,奥拉股份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49.66万元、-1.31亿元、-12.26亿元。公司于2020年现金分红1.35亿元,同期公司归母净利润为681.76万元,次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0.96亿元。

上交所也曾关注过这一事项,要求公司说明在未分配利润为负情况下大额分红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约定,是否存在利润超分的风险。

对此,奥拉股份曾回应称,截至公司决议分红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其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12亿元,不存在利润超分风险,公司计提了较大额的股权激励费用,导致截至2020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上市门槛发生变化,部分过会企业止步于注册环节,甚至在拿到注册批文后未能发行。

如拟登陆创业板的京磁股份,过会后未提交注册,直至撤回申报被终止审核;晶奇网络、微策生物,在提交注册阶段终止注册。

此外,侨龙应急于2023年6月8日注册生效,但迟迟没有发行上市,证监会发布的批复仅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对此,侨龙应急回应称,获批却未发行,是公司领导和经营层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等决定的,针对注册申请文件获批已达一年的处理方案,公司领导层尚在讨论中。

在审项目不足500家,超30家企业面临新规考验

在交易所审核趋严的背景下,IPO在审项目数量持续“去库存”。

6月11日,上交所企业上市服务发布消息。截至6月9日,今年新增申报企业2家,已公布终止审查(撤材料+否决/终止注册)企业207家。

截至6月9日,各板块在审企业共469家。其中,上交所153家(主板87家,科创板66家),深交所225家(主板60家,创业板165家),北交所91家。

随着沪深两市上市审核标准的提高,或将影响哪些IPO在审企业?

据Wind数据统计,目前仍在排队的主板IPO企业中,除福建德尔、九岭锂业分别选择第二套、第三套上市标准,阜康医疗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制定的财务条件之外,其余企业均选择上市“标准一”,占比超9成。

新“国九条”落地两月显成效,逾90家拟IPO企业主动撤单

截至6月12日,选择主板第一套标准上市的IPO公司中,因财务资料暂未更新,以其最近一次招股书中披露的数据为基准测算,有23家企业最近一年净利润不足1亿元,其中宏业基、信凯科技2家已过会;1家企业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低于2亿元,为凤生股份。

选择第二套上市标准的主板IPO公司,只有福建德尔。2020-2022年,福建德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3.85亿元,符合指标提高后的第二套上市标准。

选择第三套上市标准的九岭锂业则面临“不达标”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九岭锂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80亿元,未达新规要求的“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8.5亿元,低于10亿元的新营收标准。截至目前,九岭锂业尚未更新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

创业板IPO排队企业中,除18家企业选择“标准二”,中集天达选择“创业板红筹股标准二”之外,其余企业均选择“标准一”。

选择创业板第一套标准、未过会的IPO企业中,按照其最近一次招股书中披露的数据,有5家企业最近一年的归母净利润不足6000万元,分别为深演智能、东方四通、百英生物、易诚互动、兆尹科技;5家企业最近一年净利润符合新规,但近2年净利润未达“不低于1亿元”的标准, 包括海纳医药、基因科技、汇乐技术、亚太传动、斯比特。

选择创业板第二套标准且未过会的企业中,有2家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未满足“不低于4亿元”的标准,为海纳医药、百诺医药。

针对IPO监管趋严,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表示,不仅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调节IPO节奏,促使拟上市公司审慎考虑融资时机和规模,避免市场流动性过剩或过缺,实现资本的有效配置;还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对拟IPO企业严格审核,有助于筛选出更具发展潜力的公司,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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