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未来矿业有限公司被罚款56000元
金融界2023年11月22日消息,贵州未来矿业有限公司因能源违法,被织金县能源局处以警告和罚款人民币56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贵州未来矿业有限公司在其13008东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采取穿层钻孔预抽揭M30号煤区域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时,施工的预抽瓦斯钻孔控制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范围不足12米(实际仅有10米),此时工作面未作业(正在抽采瓦斯)。同时,过F21-1断层揭M30煤的地质预测预报平面图未标注断层走向与上覆M27煤层采空区情况,剖面图未标注煤层,揭煤平面图和剖面图均未明确标明掘进至7米、5米、2米时的相关参数。最后,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显示的上覆煤柱距离与井下实际测量存在偏差,13008东运输巷上覆煤柱距3号测点以里180米,而平面图显示为170米。
该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能源违法的多项违规行为。综合这些违法事实,且该煤矿工作面未作业、未造成危害后果,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并存在两个以上违反同一法律规范的违法事实。根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一项、《贵州省能源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定,从轻处罚,并依据规定按第二阶次标准范围内的从重处罚标准执行。织金县能源局最终决定,给予贵州未来矿业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9000元整(¥29,000.00)。此外,对总工程师王小勤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9,000.00),对通防副总工程师彭宏亮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9,000.00),对地测副总工程师钟引鸣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9,000.00)。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