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火炬K1 :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原标题:23火炬K1 :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广场南五楼)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2023年 12月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3年 2月 2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11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5,000,000张(含),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00.65亿元(2023年 6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7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6.5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33亿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39.81万元、30,247.27万元和 30,654.22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
(1)赎回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年利息在第 2年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年存续。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年利息在第 3年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年存续。
(2)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 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内第 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4)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2.80%-3.8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3.10%-4.10%,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5、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火炬 K1,债券代码:148538;品种二债券简称:23火炬 K2,债券代码:148539)
发行规模:不超过 5亿元(含 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外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12月 8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8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2月 8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12月 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12月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8年 12月 8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2月 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2月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并出具《2023年度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
赎回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年利息在第 2年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年存续。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年利息在第 3年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年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 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内第 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4亿元用于置换发行人向全资子公司厦门兴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账户一:账户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银行账户:80136300000591
账户二:账户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银行账户:36040078801000002040
账户三:账户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直属支行
银行账户:8002100000016899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并出具《2023年度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80%-3.8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10%-4.1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3年 12月 6日(T-1日)15:00-18:00之间将《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年 12月 6日(T-1日)15:00-18: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4440
咨询电话:010-60836562
申购邮箱:sd02@citics.com
簿记建档场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亿元(含 5亿元)。
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 2023年 12月 7日(T日)9:00-17:00和 2023年 12月 8日(T+1日)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年 12月 6日(T-1日)15:00-18: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跟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3年 12月 7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 2023年 12月 8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3火炬 K1认购资金”、“23火炬 K2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李梦元
联系电话:13718312122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成灶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广场南五楼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广场南五楼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庄巧萍
联系电话:0592-5797719
传真:0592-6035149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2层
项目负责人:林鹭翔、陈东辉
项目组成员:施纯利、孟宜颉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三)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兴业证券大厦 6楼
项目负责人:张光晶、倪爱往
项目组成员:邓佳慧、方宁舟
联系电话:021-38565893
传真:021-38565905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广场南五楼)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2023年 12月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3年 2月 2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11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5,000,000张(含),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00.65亿元(2023年 6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7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6.5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33亿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39.81万元、30,247.27万元和 30,654.22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
(1)赎回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年利息在第 2年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年存续。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年利息在第 3年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年存续。
(2)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 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内第 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4)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2.80%-3.8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3.10%-4.10%,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5、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 指 |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2022年 8月 9日,经公司 2022年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 不超过 3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簿记管理人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承销团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管理办法》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 |
《适当性管理办法》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版)》 |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网下询价日(T-1日) | 指 | 2023年12月6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 询价的日期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火炬 K1,债券代码:148538;品种二债券简称:23火炬 K2,债券代码:148539)
发行规模:不超过 5亿元(含 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外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12月 8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8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2月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2月 8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12月 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12月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8年 12月 8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2月 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2月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并出具《2023年度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
赎回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年利息在第 2年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年存续。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年利息在第 3年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年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第 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内第 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4亿元用于置换发行人向全资子公司厦门兴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账户一:账户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银行账户:80136300000591
账户二:账户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银行账户:36040078801000002040
账户三:账户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直属支行
银行账户:8002100000016899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并出具《2023年度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2023年 12月 5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更名公告、评级报告 |
T-1日 (2023年 12月 6日) |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
T日 (2023年 12月 7日) | 网下认购起始日 |
T+1日 (2023年 12月 8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 收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80%-3.8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10%-4.1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3年 12月 6日(T-1日)15:00-18:00之间将《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年 12月 6日(T-1日)15:00-18: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4440
咨询电话:010-60836562
申购邮箱:sd02@citics.com
簿记建档场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亿元(含 5亿元)。
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 2023年 12月 7日(T日)9:00-17:00和 2023年 12月 8日(T+1日)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3年 12月 6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年 12月 6日(T-1日)15:00-18: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跟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3年 12月 7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 2023年 12月 8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3火炬 K1认购资金”、“23火炬 K2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李梦元
联系电话:13718312122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成灶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广场南五楼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广场南五楼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庄巧萍
联系电话:0592-5797719
传真:0592-6035149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2层
项目负责人:林鹭翔、陈东辉
项目组成员:施纯利、孟宜颉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三)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兴业证券大厦 6楼
项目负责人:张光晶、倪爱往
项目组成员:邓佳慧、方宁舟
联系电话:021-38565893
传真:021-38565905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号码 | ||
经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 | 身份证明号码(深圳)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3(2+1)年期 利率区间:2.80%-3.80%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5(3+2)年期 利率区间:3.10%-4.10%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参与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本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 2023年 12月 6日 15:00至 18:00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60834440,咨询电 话:010-60836562,申购邮箱:sd02@citics.com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金额,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 累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本表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 经簿记管理人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 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若申购总量不足本期债券(基 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 销。 2、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 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 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 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 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 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 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 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 本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 助。 5、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 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或 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是 ( )否 6、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金额 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 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 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 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1、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 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盖章) 年 月 日 |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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