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推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2024-01-19 111834阅读

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1月17日,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聚焦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建成一批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应用试点项目。鼓励在限定区域内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应用试点。

聚焦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协同发展,《通知》提出,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实现试点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全覆盖;实现交通信号机和交通标志标识等联网率90%以上;重点路口和路段同步部署路侧感知设备和边缘计算系统。

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分类施策逐步提升车端联网率,试点运行车辆100%安装C-V2X(基于蜂窝网通信技术演进形成的车用无线通信技术)车载终端;鼓励公共领域存量车进行C-V2X车载终端搭载改造,新车车载终端搭载率达到50%;鼓励试点城市内新销售具备L2级(半自动驾驶)及以上驾驶自动化功能的量产车辆搭载C-V2X车载终端。

建立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云控基础平台,并能够与车端设备、路侧设备、边缘计算系统和其他交通、城市管理平台等实现安全接入和数据联通;建设或复用城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

《通知》还提出,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鼓励在限定区域内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应用试点。

同时,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鼓励开展北斗高精度位置导航应用;开展高精度地图应用、众源采集及更新、高精度位置导航应用等先行先试和应用试点;构建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体系。

五部门推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工信部表示,开展应用试点,有助于挖掘和识别智能网联汽车与交通基础设施、信息通信、交通管理等跨行业跨领域技术标准的协同需求,为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测试验证提供基础条件,创造标准规模化推广应用的良好环境,通过进一步夯实标准体系建设所需的技术和产业基础,促进形成涵盖网联服务、安全运营与基础设施等的“车路云一体化”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能交通系统、大数据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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