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扬清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被罚款675元

2024-03-13 128498阅读

金融界2024年3月5日消息,海宁市扬清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海宁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675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01月18日11时41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701(硖尖线)硖石方向K19+540检查时发现海宁市扬清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市扬清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675元整的行政处罚。

海宁市扬清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资本动向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