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003023):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5 85169阅读
原标题:彩虹集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彩虹集团(003023):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四川华信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认为四川华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策略清晰,工作计划合理,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恪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客观、真实、公允表达意见,按时、高质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现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截至2023年末,四川华信合伙人51名、注册会计师141名、从业人员总数46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8名。

二、执业记录、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琳女士,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11月,自2014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思贝女士,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5年7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15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第三签字注册会计师樊秋林先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18年10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女士,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8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18年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

四川华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与能力

四川华信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与体系,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设立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监控活动包括设计和实施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设计和实施整改措施及其他监控活动等;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三级复核、项目质量复核等。

四、审计服务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针对公司的项目需求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政府补助、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审计执行过程中,四川华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表,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及时满足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四川华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以及制造行业企业审计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熟悉公司行业的合伙人担任,工作团队成员还包括后台支持的资深注册会计师,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四川华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四川华信制定了涵盖职业道德、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3年末,四川华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购买的职业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总体评价

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策略清晰,工作计划合理,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恪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客观、真实、公允表达意见,按时、高质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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