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洪涛(002325):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的终止公告
002325 *ST 2024-05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洪涛 公告编号: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事项的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决定与深圳市招金金属网络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招金”)及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招金”)解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份转让事项及控制权变更概述
2024年1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与深圳招金、海南招金及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深圳招金与海南招金(以下合称“受让方”)拟合计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持有的80,405,09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8%,同时双方确认在完成股份交割后,刘年新先生将剩余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受让方行使。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股份转让事项及控制权变更终止
《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及公司管理层与深圳招金、海南招金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鉴于《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排他期(即《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生效后至2024年3月31日)已到期并结合公司情况考虑,为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依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第十条排他期的规定,经审慎分析后,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及公司正式通知深圳招金、海南招金解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后续,深圳招金、海南招金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及意愿参与公司重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与深圳招金、海南招金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
2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稳定发展现有业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提升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认真做好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