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超市IPO:收入下滑、门店锐减、还要押注预制菜?大宗销售给政府物资存在被处罚“黑历史”
出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坤
时代洪流裹挟之下,零售商超艰难求生。曾经家喻户晓、承载过一代人记忆的家乐福最终成为了时代的眼泪;昔日坐拥百亿体量、门店开在全国各地的永辉、大润发们如今也在持续亏损、闭店,甚至变卖资产求生。即便是盒马、山姆、七鲜等新业态大型商超在线上流量加持下更占优势,但依然逃不过各自隐忧。从已经上市的几家零售商超公司来看,近年来大多都陷入了业绩颓势,股价接连下跌、市值持续蒸发。
在这样的背景下,地域型连锁商超宏信超市却要赴港上市。宏信超市总部位于扬州,以“宏信龙”品牌经营零售业务及批发业务,目前在江苏省经营51间超市及109间便利店,以及扬州2家商城。
在整体行业陷入困境的时期选择逆势登陆资本市场,宏信超市却没能拿的出令投资者足够信服的经营表现与未来增长潜力。2021-2023年,宏信超市实现收入分别为14.32亿元、13.29亿元、14.02亿元,不仅规模有所下滑,且与其他连锁超市上市公司相比也不在一个量级。更何况结合以往报道来看,在过去的几年中宏信超市或关店超200家,经营状况难言乐观。2022年其大宗销售给政府的物资中,还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以至被罚款37万元的“黑历史”。
收入规模下滑 市场份额不到1%却要押注预制菜?
从业绩方面来看,据招股书显示,2021-2023年,宏信超市实现收入分别为14.32亿元、13.29亿元、14.02亿元,本身收入规模近年来就有所下滑。而对比其他上市连锁商超来看,永辉超市(601933)、大润发、联华超市等近年来收入均为数百亿元,即便是偏地域型的京客隆、红旗连锁(002697)2023年收入规模也在百亿元上下,而宏信超市与其相比显然并非一个量级。
同期,宏信超市实现年内溢利分别为3508.0万元、5106.5万元、5160.2万元,净利率分别为2.4%、3.8%、3.7%,相比当前一众亏损连锁零售商超而言确有可圈可点之处,但或由于近年收入规模难以扩大,宏信超市在未来的竞争中盈利成长性表现如何,仍有待观察。
据招股书显示,宏信超市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零售业务、批发业务、经营租赁租金收入、餐食供应及销售。一直以来,零售业务与批发业务占据了宏信超市收入的主要部分,且2023年批发业务还超过了零售业务,收入占比达到48.5%。而相对应地则是,零售业务中特别是大宗销售收入在2023年明显减少,收入占比从10.8%下滑至2.8%。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
除此之外,餐食供应及销售近年来收入占比极小,增长也并不明显,但宏信超市依然将其单独列示。在这项业务中,宏信超市经营一个中央厨房生产餐食,并交付至当地企业、学校或政府实体。2021-2023年实现收入分别为772.3万元、1788.6万元、1531.5万元,占比仅在1%上下。但在招股书中,宏信超市屡次提及“预制菜”,同时也委托了市场研究顾问公司HCR慧辰对中国零售行业、粮油批发之外的预制菜行业做出分析,大有进军预制菜之意。但从市场份额来看,宏信超市目前还难言竞争优势,2023年宏信超市在江苏省苏中地区预制菜市场中都排不上前五,市场份额仅为0.19%,而在扬州地区市场份额也仅为1.21%。
更何况,宏信超市当前的经营模式仍是以线下传统商超模式为主,曾经试图竞逐线上流量,但收效甚微。在招股书中,宏信超市表示与抖音、京东、微信三大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为零售店铺及商城设立小程序等方式,向顾客进行在线销售及配送。但电商渠道的收入却并不高,2021-2023年分别为14.6百万元、6.6百万元、22.7百万元,同期占比分别为1.0%、0.5%、1.6%。
近年来门店数量锐减超200家?向政府的大宗销售还存在被处罚“黑历史”
在招股书中,宏信超市表示在江苏省经营51间超市及109间便利店,此外还包括扬州的2家商城。招股书提及了当前的门店数量情况,但却并未提及宏信超市以往的门店以及近年来的变化情况。但从以往的新闻报道来看,2020年底宏信超市在扬州6个县市区以及泰州、天长等曾拥有400多家门店,短短3年间净闭店超过一半。结合当前一种零售商超持续关闭亏损门店、甚至需要搬来“救兵”改造的境况来看,宏信超市或也难逃此劫。
除了门店数量在过去几年中大幅减少之外,宏信超市的收入规模在近年来有所下滑的背后或还有一段因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而被处罚甚至流失客户的黑历史。
据报道显示,2022年上海疫情封控期间,多名上海市虹桥镇居民收到闵行区虹桥镇政府发放的物资中,所谓“龙口粉丝”或是冒牌产品,包装名称上为“�纯诜鬯俊薄�“龙仁粉丝”等误导性表述,与真正的“龙口粉丝”并不相符。
而这一批物资正是闵行区虹桥镇政府向宏信超市采购的物资。从大客户披露来看,宏信超市2022年的第四大客户即为闵行区虹桥镇政府,来自客户收入金额为4169万元,当年收入占比为3.1%。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江苏宏信经销的“龙仁粉丝”是个人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产品,产品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商夏邑县汇龙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注销,产品标签上含有虚假内容。其销售上述粉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由此,宏信超市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支付罚款人民币37万元。
不仅如此,宏信超市在招股书中也坦言,2022年的五大客户之一(即客户G)于2023财年不再贡献任何收入,大宗销售收入的减少抵销了其他客户收入的增加。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